褚恒看了好半天,终于灵光一闪,想起自己是在一本杂志上见到过:“我是没有,程家老二倒是差点有一块。”
“差点?”
陆鹤南反问。
褚恒甩开陆鹤南的手,悠悠科普道:“罗意仕这款对表可挺有名呢,不少时尚杂志都做了宣传。”
原来是款对表,陆鹤南指腹轻轻摩挲着表盘,若有所思起来。
看陆鹤南的神情,褚恒就知道他买表的时候压根不知道这回事。
“不会吧,你买表的时候,店员没给你介绍啊?”
褚恒顿了顿,又开始嘴贱起来,“也是,可能人家看你孤家寡人的,买了也是没处送。”
贱兮兮的等了半天,陆鹤南竟然出人意料没怼他,一拳打在棉花上,褚恒有些不尽兴。
沉默片刻,陆鹤南又抛出一个问题:“你刚刚说程家老二差点有一块,为什么是差点?”
“哦!”
褚恒回忆了一下,将酒局上听到的八卦讲给陆鹤南听。
“听说是他新带在身边的那个小明星,想跟他一起带这款表。但这款表是限量的,又有冬天的噱头,最近挺难买的。”
“有多难买?”
“听说已经炒到四百万一块了。”
“四百万?”
陆鹤南轻笑一声,神态慵懒,“不算多。”
褚恒啧了一声:“是不多,但到底是翻了二十倍,程家老二怎么可能把钱花在一个小明星身上,多不值当啊。”
他们这些人,是钱多,但人可不傻。才不会把钱用在无关紧要的人身上,哪怕是一厘一毫都不可能。
“他们不买正好。”
陆鹤南掀起眼皮,摸出一根烟放进嘴里,火焰腾起的那一刻忽然想到了什么,最后还是乖乖把烟重新放回烟盒。
褚恒没明白陆鹤南的意思:“什么?”
陆鹤南把刚开封、还没动过的烟径直扔进垃圾桶,再抬头时,语气淡漠:“放消息出去,我要了。”
“我要了”,好简单的三个字,但褚恒知道这话自陆鹤南口中说出,便被赋予了一种更深层次的含义。
——他看中的东西,不惜一切代价,也要搞到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