光和热这才到足够让生命不至于被烤熟的程度!
但是,
饶是如此,看到那颗宜居星球,方景还是忍不住的揉了揉眼睛。
“嘶——”
“难怪古埃及人形容这是个‘满地镜子’的世界,这颗星球表面光滑无比,反光反的差点让我以为它是个小恒星了!”
从远处看,这恒星系中有两颗发光体,
一大一小,一个毫无疑问是恒星,而另一个……就是这颗反光的星球!
“我们的目标就是这里,按照推算,星际之门在星球的赤道附近,舰队出发!”
彭舰长也感慨了一句,暗叹宇宙之大无奇不有。
一颗行星,
表面光滑到反射出了堪比小恒星的光芒,
这要是昼半球,走在星球上,那地面上的光不得晃瞎了眼睛?
这星球反射的光确实强烈,恰好此刻是这颗星球的昼半球,星际之门在昼半球的赤道附近,舰队就这样小心翼翼的进入大气,朝着目的地逼近,
“按照那石碑记载,除了星际之门后,‘勇士’完全是在用双腿赶路。我们往打了算,就拿他一天走一百里,一个普通人吃那么点儿东西,最多高强度走七天。”
荷洛斯带着墨镜,划拉出地图来,嘴角一勾,肯定道:
“我们只要围着星际之门近七百公里找,就一定能够找到!”
一个人,
还是一直被奴役的古代人,
一天能走四十公里就顶天了,一百里,说实话都算是超人了!
所以,这个数值完全在合理范围内,
七百里,
无数探测器被丢出去,贴着地面,以星际之门为中心地毯式的搜索,
一寸寸的找,几乎是掘地三尺的情况下,
半个小时后,
在距离星际之门直线距离仅有两百里的地方,一块巨大的光滑石面缝隙之下,探测器真的找到了一个类似门户的东西!
这,就是那地下宫殿的入口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