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到程风回来,尚汐便拉着人坐下,“怎么样?那几个公主都什么样?”
“换上我们奉乞的服饰,和我们这里的人没什么差别,都是一个鼻子两眼睛!”
程风的话还没说完,就听玉华埋怨,“这不是废话吗,人不都长的差不多吗?”
尚汐想说,人种不同,那差距可就大了!尚汐刚要开口自信盘问,急性子的玉华就问了:“这次的几位公主,可有攸宁相中的!”
程风想了想他儿子的反应,“相没相中公主倒是还看不出来,那小子始终端着架子,不过他看上了一条狗!”
“狗?”尚汐和玉华几乎是异口同声。
“什么狗啊?”玉华问!
“南部烟国进献了一只灵缇,一身小黄毛,看着挺温顺的!”
玉华问:“等一下,灵缇是什么东西?”
“犬啊!猎犬,跑的飞快的猎犬!”程风睁大眼睛看着玉华,怀疑这人脑子不太好。
玉华听了以后,叹了口气,“这孩子,整日就知道招猫逗狗,那太子府被他搞得都成动物饲养场了!这会又的多了一条狗,估计这孩子今晚得和狗玩一宿。”
玉华说的没错。
酒足饭饱的程攸宁正在养心殿缠着万敛行呢!“小爷爷,那大黄给我吧!”
“大黄?哪里有大黄,大黄是什么啊!”万敛行故意装作听不懂!
“就是那条南部烟国进献的狗!”
“那一看就是只成年犬,养不熟的,孙儿喜欢猎犬,明日让随影给你搜罗一只成色好点的灵缇幼崽,你从小养,好驯服!”
程攸宁一双钳子一样的小手在万敛行的肩头揉揉捏捏,非哄着他小爷爷把那只猎犬给他不可。
最终万敛行没扛住,让这小孩把猎犬牵走了。
程攸宁不仅跟狗玩了半宿,第二日还带着狗去了国子监。
在国子监读书的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人,一类是官宦子弟,一类是各州郡凭本事来的,这些凭着本事考来的人,出身各不相同,可是不管这些学子们是那个阶层的,大家对狗都不陌生。
王侯将相,达官贵人的家里很多有养狗,不养狗的少之又少,这狗不仅能带山上打猎,还能看家护院,这其中的好处很多。
这普通人家养狗呢就是看家护院,保护主人。
所以当这些学子们看到程攸宁牵来的这条狗并不稀奇,但是眼神都表现的很热烈,很惊喜,很讨好,跟眼前这只犬是什么稀有品种一样,其实他们这些达官贵人最喜欢养的就是这种犬,而且不止一只,大大小小都成群。
太子牵出来的狗,即使是条最土的狗,最丑的狗,大家也会夸这条狗血统名贵,是世间少有的品种。
可偏偏程攸宁这小孩没养过狗,以为他这条狗独一无二举世无双呢,当大家夸他的猎犬时,程攸宁嘴角抑制不住的往上翘!他一点没怀疑大家是在奉承他!
就在程攸宁心里美滋滋的时候,他的小舅子从人群里面冒了出来,“姐夫,你养狗了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