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天一早,雾气刚散。
他便换了身普通式样,没花纹的白色袍子,取一根同样的白色布带系好。
“内城人喜白,要想不惹眼,就尽量进城都穿白色为主,正好咱们清风观主要服饰也是白色。”丁宁进入角色很快,现在已经以清风观之人自居了。
她一边给林辉梳理长发,扎上一个发髻,佩戴一枚天蓝色蟒皮鞣制的发簪,再帮着洁面,整理袖口衣领扣子等。
“说起来,除开袍子,裙子,平常大家还穿什么衣服?”林辉随口问。
“主要就是绸缎和皮衣了,有钱人穿名贵皮毛,穷人穿鼠皮猪皮的多,听说内城的贵人还有穿雾区皮毛的。”丁宁回答。
“颜色呢?”
“颜色倒是没什么特殊的,什么都有。我还听说内城有地方的人据说只穿几块布片,外面披层纱就出门了,不知道是不是真的,少爷您进城能帮忙验证下吗?”丁宁小心问。
“我进去过,有的人会这样,看个人喜好。”林辉回道。
穿上一双不知道什么皮制作的白色皮短靴,再取一把新的长剑。
这是上次庆典,有人送来的名贵长剑,林辉正好如今清河剑断了,便从库房取出来,暂时用用。
长剑剑鞘漆黑,剑柄末端如同印章般,阳刻了两个小字:云松。
很显然,这也是和清河剑一样,出自内城云松阁。
一把剑价钱最低不下于十万。
林辉拿起来挥了挥,感觉不是很顺手,毕竟清河剑用惯了,长短式样,细微的很多地方,都早已熟悉至极,新的剑到手,又得重新适应,这对他实力也有一定影响。
但现在只能将就用了。
‘正好现在不缺钱,正好去一趟云松阁,看能不能花大价钱搞到足够好的剑。’
收拾好身上,他推开门,仰头望了眼回廊玻璃外的天空。
耽误了一小会儿,雾气又散了很多。
“该走了。”
嗤!
下一秒,他人消失在原地。
高速下赶路是一种很奇妙的感受。
需要全神贯注,随时注意不要撞上人和东西。
所以一般高速移动时,林辉都喜欢走开阔的路线,否则速度太快,很多对一般人算宽的地方,对他而言更加狭窄。
速度越快,留给他的反应时间也越少。
从回廊出来,他直接一跃而起,上了屋顶。
脚尖在清风观布满黑瓦的屋顶上一点,人如利箭般冲出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