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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70(第40页)

相片里的女人气度华贵,隋朱实在好奇,人生第一次偷溜出花楼,在隋府蹲守。他没有见到那女人,但见到一个男孩。

看见男孩那一刻隋朱就知道,这一定是她的儿子。

同样的丹凤眼,华美,矜傲,穿一身白色洋裝,炽烈的红圍巾在风中獵獵飞扬,掠过隋朱时,一双雪那样白的手探出,留下一串铜板。

隋朱成了瞎子后,以前见过的画面都漸漸模糊了,只有那一抹白和红越发鮮艳。

隋朱当时心脏狂跳。

他不想做女人、小姐……他也想做男人、少爷。几年后,隋朱赌了一笔大的,凭借大少爷再一次的善意,隋朱把自己赌进了隋府。

隋和光送他的第一件礼物是银簪。

他竟也要他做女人。

下人偶尔隔远议论,他都听得见——“真是个瞎子?可惜了”“她那么美”“他是个男人,要那张狐精脸做什么?大少爷就是被勾去魂了!”

美是什么?甜的吗?光滑的?热的?美有什么用?揽客、爬床、勾引、做男人的“女人”?

在被撵出隋府的那天,隋朱再度碰到了“美”。

他咬住大哥的手掌。血是最美的,腥甜的,滋润的,淌过舌尖,覆盖口腔,形成一层粘腻温暖的薄膜。

血流进眼睛,隋朱感到刺痛。漸渐的,从前只能模糊感到的光影,变成一块块刺目的红斑……那天起,他的视力有了好转。

脸上身上遍布淤青,隋朱却甜蜜而热烈地笑了起来。

哥哥。

我终于看清你啦。

隋朱一路摸爬滚打,到了南边,依旧习惯穿女裝,但躯壳日渐高大。恢复视力未必是好事,每个人的视线不是在说“惡心”,就是黏着恶欲。

地痞流氓嘲笑、猥亵,隋朱笑眯眯地做傻子,暗巷中,待人走近,就用簪子刺死他,再抛尸到水井,他很幸运,一次也没被发现。

簪子……好东西,可以是饰品,也可以是殺器。

隋朱当过码头力工,住进“滚地龙”——是穷人在工厂周边聚居形成的棚户区,以竹为架,覆以油桶,门口悬着草帘。床铺是稻草与破棉絮铺成,雨天满地泥泞。

一天,隋朱衣柜里的裙子被翻出来。

同住的人相当正派,提出要帮隋朱疏解寂寞,但在失败后嘴脸大变,势要让所有人知道这颠倒阴阳的怪物的真面目。

一家报社来采访隋朱,说着同情,转头刊登“雌雄同体,人妖奇闻”,大赚一笔。他们不知道隋朱识字。

隋朱燒了所有裙子,点燃床铺稻草,鎖死门栓。火光燒红这一片天,隋朱满眼赤红,一边暖手,一边暖枪,往外走的一路上,碰见誰就崩了誰。

他一路逃亡。把一切当成可以交易的商品:良心、相貌、身体、时间,他学会攫取,变得残忍、俊美、強壮。

他仿佛终于成为一个強大的男人。

……哈哈。男人。

他怎么会是个男人呢?怎么没人告诉过他,他是个男人?

隋处长不男不女不人不鬼,他变成一件器物、武器,就像他握过的簪子,出锋、够疯,最后或是生锈或是被人折断。

隋朱一生都喜欢红色,血是鮮红、艳红、深红、红褐。所以他擅长殺人,最爱杀人。血从脖子滴出来,像一串血珍珠项链,隋朱欣赏这美丽,感到很快活。

隋朱杀的最后一个人是自己,开枪,杀了困扰他一生的怪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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