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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40(第14页)

秦之朗没有挑断那根令他兴奋的青筋,而仅仅只是放下了她的头发。

说起来,她的头发长得并不快,四年了,才长到了锁骨。

和秦之朗在一起的时候,她一直是短发来着,短到耳朵的那种。

那时候她又喜欢穿中性风格的衣服,看上去就是一个清秀白净的少年。

她曾被赵冬调戏过这个短发,说要是她是长发,肯定会更加有女人味。

当天,她就用匕首划破了他的嘴,告诉他,你闭嘴的时候更有男人味。

有的男人天生具有劣根性,觉得女性天生就该取悦他们,留长发、穿裙子都是为了勾引异性,完全不懂得撒泡尿照照自己。

于是和秦之朗确认关系的第一天,苏见绮就故意问:“你觉得我要留长发吗?”

如果他说要,她马上就划破他的嘴。

没想到他比她表现得还惊讶,疑惑地眨了眨眼,说:“怎么想留长发了?你这样很可爱啊,我还……挺喜欢的。”

很快,他又补充:“你想要留长发也可以,不管你什么样子我都喜欢。”

他的目光真诚又干净,让苏见绮暗自收回了匕首。

秦之朗很小的时候父亲就死了,母亲也没有管过他,可能正是因为这样,他并没有熏染到那些普通男性的劣性习惯。

他爱看书,各种类型的都有涉猎,从古代的翩翩君子读到国外的斯文绅士。

在青春期荷尔蒙最为躁动的年纪,他早早就从书籍中学到了这方面的知识,没有将其视为洪水猛兽,更加没有升起恶劣的心思,只是平静而自然地接受了身体的成熟变化。

他学东西也快,是苏见绮接触到的最为聪明、最有教养的男性。

永远会用一双干净赤诚的目光看着她,不掺一点杂色。

苏见绮回忆过深,看了太久。

秦之朗冷不丁扣住她下巴,将她的脸转向一边。

他不习惯被这么抱着,冷冷扯开她的手臂。

苏见绮想了想,问道:“假如你重新长出血肉就能恢复记忆,说不定可以回想起凶手,要不要试验一下?”

并非她真想要助这具骷髅恢复记忆,关键是想确认是不是她的血液和唾液让他重新长出了血肉。

秦之朗没有回

应。

表面毫无波澜,却暗自收紧手指。

光是想象他就觉得从脊骨升起一阵酥麻,异常不适。

不知何时起,他已经无法直视她的唇了。

不能再向过去那样扳开她的口,将手骨塞进她的口中,抵住她的舌头,索取唾液。

这样做,会让他产生一种诡异的兴奋感。

身体也会产生异样。

十几秒后,苏见绮听见他的声音略显沙哑道:“……不需要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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