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听这消息,埃塞尔音乐也不想听了,累也不想装了。不顾他人异样的目光,他连忙跑过去,随即祈求地抱住了祝青序的胳膊。
“我就在这里,只住几天……”
祝青序没说话。李华不情不愿地撇撇嘴,随即将抓着他胳膊的爪子移了下来。
他经常都是这样。
祝青序外形优越,性格冷淡。浅色的眸子犹如一层漂亮的无机质,看人时平淡的目光能透过柔软的发丝看过来,这让他在留学期间很快收获了一个外号——
“东方冷美人”。
而埃塞尔就是因为他的眼神心动,被俘获,并且坚持不懈地追了他两年的。
被人这样看,埃塞尔终于松开手,不服气地嚷嚷:“……我不闹了,你就让我住三天,三天就走。”
“一言为定。”
祝青序终于纡尊降贵地开了口。
得到松口,埃塞尔终于长长地叹出一口气。
他没再敢抱祝青序,而是自觉地走在一边,自觉地拉起了行李箱子:“你怎么这么难追啊,我都追了你这么久了,难道说你们中国人就这么难追吗……”
嚷嚷得多了,他忍不住晃了晃脑袋,看上去就像一只大摇大摆的金毛。
“我不是拒绝过你了吗?”
说得多了,祝青序抬起眸子,随即冷冷地看了他一眼。埃塞尔吃了蔫,他没再说话,而是默默地闭上了嘴。
“我就是抱怨一下嘛……”
祝青序收回目光。
察觉到老板心情不好,旁边的助理非常察言观色地把行李搬到车上,随即便发动了车子。一路无话。
祝青序和埃塞尔是在大学里认识的。
对方是中美混血,家里有钱有势,是个响当当的大少爷。他们的人生本没有什么交集,但这人却死脑筋一样看上了他,并且一追就是两年。
外面的雪白茫茫一片。
正值旅游旺季,道路上的行人渐渐多了起来,其中不乏交杂着一些中国人的面孔。
路面的雪被扫开,埃塞尔偷偷往副驾看去,只见祝青序的半边侧脸埋没在阴影里,不知道在想什么。
他还没偷看够,身下的皮卡突然“腾”地一声停猛然停下。
埃塞尔吓了一跳。他下意识往窗外看去,下一秒面前的车门便无情地打开,对方说:“你就在这里下吧。”
“你家住这里?”
面前的招牌早已陈旧褪色,埃塞尔盯着上面的英文小字好一会,好半天才认出了“hotel”这个词,他惊恐地转过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