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向一旁滑去,落在右腰。
指尖按在一个汉字刺着的「非」。
郑非抬眼看向罗心蓓:“这是我的名字。汉文名,郑非。”
手向上而去,落在右肩下的臂膀。
两把手枪交叉,旁边是一串日期。
“这是我的第一把枪。”郑非对罗心蓓说,他带着她的指尖,挪去那串数字,“这是我进入西点军校后第一次得到野训冠军的日子。2015年八月五日。”
手向下,落在手臂与右边肋骨,又落去左边腰腹。
左手手臂。
转过身,郑非指着背后。
脊骨,后背。
鸽子,字母,经文与图案组成了纹身,与背部那些狰狞的伤疤一起,密密麻麻地刻进皮肤。
然后是手背。
“这些。”转过身来,郑非低头看着自己左手手背的九塔符,“全都是我的护身符。”
他抬起头,轻声一笑。
“它们不可怕的。”他对罗心蓓摇摇头。
看着她恬静的脸庞,郑非抬起左手。
手握成拳头,递去罗心蓓的面前。
“瞧。”右手食指点点左手手指背面的字母,郑非说,“乐乐,这是你。”
无光的房间内,只一片来自窗外的拉斯维加斯的灯光攀上面前这具健壮的身躯。
罗心蓓盯着这几个刺进麦色皮肤中的字母,脑海中,一条白色小狗欢快地跑来跑去。
一条小串串,她小时候和妈妈一起在马路边的垃圾桶中捡来的。
刚出生就被扔掉了,还生了很多病。
她希望它永远快快乐乐,于是,她给它起名叫乐乐。
在后来动荡不安的世界中,她遇到一个男人。他们第一次见面,就关联到生与死。
他心软一次,她就活了下来。
但是他绝对不是她会爱上的那种男人。
他危险,强大。杀伐果断。
无所畏惧。
像一把匕首。
他说他要补偿她,要和她在离开肯尼亚后重新开始。
尽管当时他看起来对她没什么兴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