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便是纽约所谓的上流社会Ball场文化。
亚伯这一桌,只剩下他与约翰·J·柏朗。
还有彼此的女伴。
“哈~纽约人就喜欢这样。”约翰·J·柏朗朝亚伯道:
“不过现在在休斯顿和达拉斯那边,其实也是这种情况了。相比之下,我更喜欢去农场里烧烤大块牛肉!!”
亚伯微笑:“那等有空了,欢迎你来我家农场做客。塔兰特县,第一史密斯农场。有五种肉牛,不管你喜欢什么口味都有。当然了,还有羊肉和马肉,甚至……狗肉也有。”
伊卡娜忍不住看了看亚伯,微微瞪大了一点点眼睛。
明明狗狗是人类的好朋友的!!
它们那么可爱,怎么可以……
但伊卡娜也知道,在美国南方和中部地区。
甚至就是东海岸这边,都有许多美国人喜欢吃狗肉来着。
出身德克萨斯乡下,亚伯有这种习惯。
也算正常。
她这样子安慰自己。
“当然当然。”约翰·J·柏朗笑着说:“下次回德克萨斯,我一定要去做客!”
亚伯回以微笑,他举杯道:“干杯。”
“干杯。”约翰·J·柏朗也举杯。
他的夫人和伊卡娜,在旁边也微笑着举起杯子,各自轻轻喝了一点。
随后,约翰·J·柏朗的脸色严肃了起来。
他轻声询问:“亚伯,不知道你什么时候打算再回一趟德克萨斯呢?”
亚伯扬了扬眉,直接回答道:“可能很快,也可能要晚一点。”
约翰·J·柏朗点点头,然后他意味深长的说:
“最好快一点。因为亨特先生、麦基逊先生、埃尔金斯先生和理查逊先生等人,很想和你见一面。”
“明白了。”亚伯微笑:“我解决完这边的事,过几天就回去。毕竟我父亲那里,也需要我的一点帮助呢。”
“哈哈哈~”
看亚伯回答的这么快,约翰·J·柏朗再次爽朗的笑了起来。
这家伙的笑声,很容易给人好感。
也不知道是不是特意练过,或者找专门的仪容训练师之类的培训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