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既说得如此明白洒脱,想来是没有深陷,梁眷也暂时放下心来。
不过既然提到了情人节礼物,也算是给初次恋爱的梁眷提了个醒。在逛接下来几层楼的时候,她也开始给陆鹤南留心合适的礼物。
衬衫,领带,袖扣,这些东西于陆鹤南而言常用,但也常见,以至于送出去毫无新意可言。
琳琅满目的商店货架,让梁眷眼花缭乱,看到最后她竟莫名有些泄气。
陆鹤南那样的身家,自小纸醉金迷,耳濡目染,是多少金山银山堆出来的矜贵。
于他们而言,无论多么昂贵新奇的东西摆在他们眼前,他们只怕连眼睛都不会眨一下,更遑论妄图想要在他们脸上看到一丝欣喜的讶异。
这份挫败感太浓重,是如何使劲浑身解数,也平息不了的。
现实的差距摆在这里,任梁眷再不情愿,她也不得不隐隐认同——恋爱要门当户对这句话。
崔以欢刷完卡,拎着精致的纸袋子,在导购员的簇拥下,袅袅婷婷地走回梁眷身旁。
逛了一整个下午,崔以欢最终还是决定买下,进商场大门时,在第一家店里,第一眼看中的那瓶男士香水。
“我买好了,你怎么样?还要继续逛吗?”
梁眷仰头望向崔以欢,纠结了一阵,又低头看了看自己已经酸痛无比的小腿,最终还是摇了摇头。
“不逛了,回家。”
大概是意识到今天不会买到最为心仪的礼物,梁眷也不再抱有目的性的东望西看。甚至在揽着崔以欢的胳膊踏上下楼的扶梯时,整个人都变得松快了许多。
商场每层扶梯的拐角处,都会卖些琐碎精致的东西。比如在五楼与四楼的交界地带,各种款式与颜色的墨镜,就稍稍吸引住了梁眷的目光。
而在三楼通往二楼的扶梯拐角处,梁眷则彻底停下脚步。
光洁的玻璃橱柜里,是清一色的打火机。
之所以说是清一色,是因为在梁眷眼中,它们都是方方正正的一小个,只是在图案或雕刻花纹上有细小的差别。
看见打火机的刹那,梁眷心弦一动,莫名想到了与陆鹤南有关的很多。
人是最典型的视觉动物,她也不能免俗。
回想与陆鹤南初见时,是在北城世纪酒店的二十八楼包厢。他坐在人群中间,任底下的人如何恭维,他的眼底始终都是淡淡的,没牵动起一丝情绪。
半垂眼睫,唇边挂着疏离的笑,轻狂又自傲,好像谁都不能入他的眼。
梁眷蓦然闯入时,他修长的手指间夹着忽明忽灭的一支香烟,漫不经心地瞥了一眼站在门口的她。
隔着不真切的缕缕烟雾,她甚至看不清他的神情。
那时他在想什么?是觉得她有趣,还是对她的擅自叨扰感到厌恶?
大概就是在烟雾缭绕中,在高朋满座、四目相对的那一秒,梁眷对眼前的这个男人,起了不该有的欲念。
然后在见识过他的强大与脆弱后,一步步,情根深种。
因此在梁眷心里,打火机,与陆鹤南该是绝配。毕竟,那是她对他情起的源头。
“想送打火机?”
崔以欢见梁眷停了下来,凑近半步低声问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