谢铮索性让路鹿和他那几个同学打了声招呼,直接让路鹿住到自己的公寓里。
路鹿东西很少,一个书包一个背包,还有一个很大的画板,上面夹着一沓画好的画。
路鹿往衣柜里放衣服的时候,谢铮在旁边翻路鹿的画。
宋清远说路鹿很灵,谢铮其实也看不出雕塑啊画啊的好坏来,但路鹿的画看的他很舒服。
上面几张都是一些素描的风景、各种姿势的人物,谢铮再往下翻,最底下的一张是水彩风景,淮流公主湖旁边的樱桃树。
谢铮把画拿起来,发现右下角被人用铅笔写了两个字。
轻轻浅浅的字迹,写的是他的名字,谢铮。
路鹿把自己的衣服都收到了柜子里,凑到谢铮旁边,也看到了谢铮手里那张画。
“什么时候画的?”谢铮勾着嘴角笑:“还偷偷写叔叔的名字,这么喜欢叔叔?”
“就前几天画的。”路鹿依次回答谢铮的两个问题:“嗯,喜欢啊。”
谢铮平时也爱逗路鹿,听小情人说喜欢自己,想自己了。
但,这声喜欢和别的那些喜欢听起来都不一样。
谢铮抬眸看年轻的alpha,嘴角笑意不变,曲起手指在路鹿额头上弹一下:“还没老子狗大的小孩儿,就知道什么是喜欢了?”
路鹿笑起来:“爱神是诸神中最古老的神。是诸神中最光荣的神。追寻爱欲的行为从少年时期就会萌芽,论证来说,我确实已经到了知道喜欢是什么的年龄,谢叔叔。”(注1)
谢铮:“…………”
妈的,什么东西?这蠢鹿刚刚是突然给他引经据典地上了堂哲学课吗?
傻兮兮的。傻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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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鹿微博
[发布于一天前]
@Deer:宝宝,宝宝,乖乖听话,不要让爸爸难受。宝宝,宝宝,好想和你见面。
作者有话要说:
注1:摘自《会饮篇》柏拉图
23章记得留个言,我明天统一给大家发红包~
夹子上更新会晚,20号是23点以后更
然后就恢复18:00日更,当然这是我的美好希望,公司裁员了一部分,这段时间工作变忙了,谁能想到老板甚至把我当牛用哈哈[墨镜]→[爆哭],不更或晚更会请假的
第26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