怪就怪你的主人。
——
陈最施施然离开了姜默的住处,在小区门口上车准备离开时,就见一辆豪车出现,在门口停下。
紧接着萧珩从车上下来,从车头绕去副驾驶的位置,很快就把羞答答的陈秀抱了下来。
傲天:【他们的故事好像开始了,这一幕应该被姜默见证,于是他的跟踪变得更加变态。】
傲天:【还曾几次想要弄死萧珩。】
陈最是有一点好奇的地方:【陈秀后来也一直不知道跟踪他的人是姜默?】
【知道啊,但是爱能原谅一切。】
陈最真是笑了。
有正常的霸总不选,选一个变态打工仔,这是爱吗?
不,这是小说。
陈最开车走了,监视人也是个辛苦活儿,他这两天是起的比鸡早,睡得比狗晚。
还好,他在这个世界很有钱。
他先去饭店享受了一顿美味的宵夜才回家,洗漱过后准备睡觉。
他还是比较期待明天的到来。
——
“快跑!”
丛林里鲜血染红了草叶,陈最腹部和右腿膝盖中弹,血不住流出来。
子弹不停歇的落在他身旁,那些人不杀死他是不会罢休的,而他已经跑不快也跑不动了。
唯一的遗憾就是身旁的阿野,阿野是一头北美灰狼,还是个小狼崽时被他捡到,被他一天天养大。
就像他的孩子一样。
眼看着平时最听话的狼崽子此刻却是不肯离开,情急之下陈最第一次揍了它一下。
“快滚!”
阿野被他一凶,漂亮又锐利的蓝色狼眼中闪过委屈,这才垂着毛茸茸的尾巴向前方,一步三回头地跑去。
失血过多,撑不住的陈最倒了下去。
锋利的草叶划破他的脸,他用尽最后的力气翻了个身,瞧着湛蓝的天,悠哉的白云,面对即将到来的死亡他没什么害怕的。
从他成为雇佣兵的那天起,他就知道一个道理:杀人者人恒杀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