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试过了,但觉得我不适合这份工作。”
“我果然还是更想回老家,对不起。”
只用这样说就行了。
她犹豫,并不是她不想要留在陈仲尔身边。
她很想。
可是——
陈仲尔总说他把她当成好朋友,但很多时候,冯今毕都觉得,他对她更像是她对木法沙:
她会想要让它吃最好的猫粮猫零食;
想要把它打扮得最漂亮;
见到它喜欢的玩具一定会给它买;
长时间看不到它,也会很想念。
但不会产生欲望。
不会有爱情。
在明知道这一切的情况下,她真的还应该留在他的身边吗?
她的指尖纠结地死死抵在昂贵的笔杆上,一个“今”字好久都签不下去。
陈仲尔没催她,只是边看着电影,边把新送进来的几盘水果排着尝了尝,然后把他觉得最好吃的那盘推到冯今毕这边,叉着喂给她吃。
那是盘刚摘下就空运到船上的白桃。
特别甜。
气味很香。
果肉柔软。
冯今毕刚吃了几口,就被那股香气染了全身,心脏也跟着柔软起来。
陈仲尔的头发近得扫在她的膝盖,被光映得更加精致漂亮的脸就在她的眼底,他的身上萦绕着和她同样的桃子的香气,黑白电影里,女主角正在说着“I‘dliketodojustwhateverIlike。”
I‘dliketodojustwhateverIlike。
I‘dliketodojustwhateverIlike。
是啊。她想留在陈仲尔身边。
是好朋友也好。是“木法沙”也好。她就是想要留下。
当然前提是陈仲尔要一直非常英俊、对她一直很好并且这份工作要一直给她很多很多很多钱!
这样,她就能心甘情愿。
即使以后她还是会在想到陈仲尔不喜欢她时感到难过,但只要看看他的脸,看看她赚到的钱,她应该就能不后悔了。
是被气氛迷惑了的冲动也好,是自我洗脑也好,冯今毕破釜沉舟般地签完了那份合同。
而事实证明,她做得很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