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除了你,我没见过孟璇在谁面前吃这种哑巴亏。”方时赞许地点头。
孟璇那脾气是真的大小姐,惹不起的。
薄言听闻,却是眉头紧皱,把自己和那软绵绵的小东西归为一类?
他觉得自己浑身黏糊。
方时看他这表情就懂了,又明知故问:“咋啦,你不乐意听这话?”
“我能跟她一样?”薄言冷笑,“那未免也太好说话了些。”
如果刚才不是他出手,现在池冬槐人都不会坐在那儿上面了,她已经乖乖往后退三十步,把位置让给孟璇坐稳。
没出息的东西。
这两万真是浪费在这儿了。
薄言始终没个好脸色,方时就不去招惹他了,这小子从头到脚都是个怪人。
他死活要拉进来的,死活要保的人。
现在他自己倒是又开始不乐意这个不乐意那个的。
一天到晚也不知道怎么想的。
看着对人有点好,但又有点嫌弃,方时趁机看了眼孟璇,内心狂叹——
不是,你说你喜欢个正常人不行吗?
偏偏要喜欢薄言。
你看他这为人处世的方式是能好好谈恋爱的吗?
方时觉得,他就算真的喜欢一个姑娘,都能让人给先偷家了,可能会把喜欢的人亲手送进情敌的怀抱吧!
…
算起来也有两个月没有摸过鼓了。
池冬槐完全专注于与这架鼓的“链接”之中,调整好之后,跟孟璇不同的是,她先轻轻敲了两下鼓面,告知台下的其他人。
“我准备好啦。”
她的坐姿极为端正,后背挺直,无论是谁看了,对她的印象都只有一个字。
乖。
很难想象这样的人打架子鼓,他们玩乐队的人,多数随性,都是离经叛道的人。
喜欢松弛感,喜欢随意地造作。
薄言这会儿也没背着电吉他,靠在一边的姿势也依旧懒散,他侧目睨了一眼他台上的池冬槐。
得到许可后,她才转动手上的鼓棒。
池冬槐专注地看着鼓面,唇轻轻抿着,看起来是不太舒展的姿势,几个人在台下看得有些紧张。
她依旧敲打得很轻。
手腕微动,底鼓发出轻轻的“咚”声,像心跳的频率,一下下,但她的力道不重,并不能让人的心脏瞬间像水花溅起那般瞬间抓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