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没我你们怎么训练?”孟璇还是硬气地说着,“别忘了,距离下一场表演只有不到一个月了。”
组乐队最麻烦的一件事就是磨合。
很多乐队都是经过非常长时间的磨合才能到达默契的顶峰。
或许是十年,或许是二十年。
默契这种东西是刻在乐队人骨子里的东西,也是大家最奢望的东西,令人铭记的那些乐队。
甚至不需要主唱开口,只需要开头的一个韵律和节奏鼓点。
观众就知道他们到底是凑在一起,还是合为一体。
乐队之所以是乐队,就是因为他们是一个团体,少了一个人都不行,就算有一个人是主心骨,也少不了每位成员的配合。
孟璇好歹跟着他们搞乐队大半年了,她不觉得自己是会轻易替代的存在。
这边剑拔弩张的。
薄言嘴角噙着薄情的笑,他抬眸:“别太把自己当回事,知道么。”
“不选我继续当队里的鼓手,难道你想换成那个新来的小不点?”孟璇的目光落在池冬槐身上。
她的眼神是充满挑衅的。
池冬槐更加清晰地感觉到了她的恶意,但她的心情依旧没有太强的波动,反而是很淡地开口问。
“孟璇学姐是想回来吗?”她问身旁的薄言。
司子美一听她这语气就知道糟了,伸手轻轻掐了一下程云柚和林薇,叫她们赶紧的。
池冬槐真的是一个能算了就算了性子。
她在图书馆座位被人占了都懒得计较,觉得自己再找一个就成。
不爱争,也不爱抢。
这就是池冬槐的性子。
要是孟璇说自己想回来,池冬槐肯定也会“顾全大局”地觉得,孟璇跟大家跟熟悉,的确更适合下个月的演出。
司子美要急死了。
她知道池冬槐是想做这件事的,但她的个性、自私、自我,被家庭和教育压得死死的。
顾全大局。
抛开自己自私的想法,去考虑别人,考虑更多。
这是池冬槐的成长环境给她带来的。
即便是她知道自己想要什么,想去做什么,她也无法完全去遵循自己的私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