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在西市开了一家食肆,名叫秦家食肆,日后……”
陆觅打断了他的话:“你不是姓方吗?为什么要叫秦家食肆?”
“这你不需要知道,”方孟懒得跟他解释:“你只要知道,日后这家食肆会涌现出各种你从未见过的美食,譬如……哎……对了,你吃过红烧肉吗?”
“好像没有,好吃吗?”
“真可怜,”方孟一脸怜悯:“算了,如果你吃不下饭,记住了,西市的秦家食肆,买点肉食,绝对会让你胃口大开。”
“西市的秦家食肆……我记住了。”
好孩子。
要是秦家食肆的招牌打入了皇宫,那还怕赚不到钱?
这世界上什么人的钱最好赚?
除了女人,就是皇家的。
孩子都比不上。
皇家是出了名的阔绰,心情好,直接给你一锭金子,然后撂下四个字。
“不用找了。”
这对于店家来说,是最美妙的声音。
只要是进贡皇家的东西,全都被镀了一层金,民间无不趋之若鹜。
当然,即便没有皇家这个客户,平日秦家食肆也是人满为患。
他只不过想再开辟一个客源而已,算是未雨绸缪。
“知道我爹的大理寺卿怎么来的不,”方孟见陆觅摇头,他吹牛道:“莫大人吃人嘴软,我家的红烧肉一出,他直接丢官弃职,将大理寺卿的位置腾出来给我爹了。”
“哇,这么厉害。”
“那是,这就叫一碗红烧肉,馋的官都不做。”
就在方孟跟陆觅吹牛皮的时候,一个声音幽幽的自二人身后传来。
“是嘛,我怎么不知道,原来莫爱卿告老还乡,还有这么一出?”
我靠,这声音这么耳熟。
方孟透过水面,在水面的映衬下,见到了陆正年那张臭脸。
他身后,跟着的是陆正希、蒯正、王仁章还有方若臻等人。
这些人中,除了陆正年和方若臻板着脸之外,其他都憋着笑呢。
陆觅慌忙收起逗弄小鱼的手,恭恭敬敬的垂着头:“见过父皇,各位大人。”
方孟呆了呆,脚一甩,正要起身,却不料脚底一滑,整个人向后倒去,手忙脚乱中,他抓住陆觅胸口的衣物,有了支撑,他这才稍稍稳住了身形。
这就尴尬了。
“我说太子,你好歹帮我一下,没看我这姿势不太美观,怎么一点义气都不讲呢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