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彼此彼此,你们还录像呢!】
我回应了一句,她无话可说了。
对付这种人,就不能按照传统的道德标准来。
还有一个星期就开庭了。
有了【酒店门】这个插曲,这起案件获得了空前的关注。
我和王律师商议后决定,让这把火烧得再大一点。
我们决定追加起诉地铁运营商。
18
控告他们管理不善,工作人员处理问题不得当。
在没有获得执法权的情况下,侵犯个人隐私,并且限制我的人身自由。
个人状告地铁运营商,这在国内尚属首例。
消息一出,立刻引起了空前的轰动。
就连国内的几家主流媒体都开始关注。
开庭那天,在王律师的陪同下,我走进了庄严的法庭。
我特意穿着那双给我带来了无妄之灾的鞋子。
对薄公堂的场面并没有出现。
张莉和陈月没有到庭。
地铁运营商也只委派了一个代理律师出庭。
不过这并不影响案件的审理。
旁听席上坐满了人,各种摄像机架得满满当当。
报纸杂志的记者,电台电视台的记者,各大门户网站的记者,还有主流媒体的新闻人撰稿人。
几百人亲眼见证了这起案件的审理。
虽然被告人缺席取消了答辩的环节。
可原定四十五分钟的审理时间硬是延长到了三个小时。
从我进入地铁开始,到后来引发的各种事件。
事实证据清楚,而且在王律师的努力下,还取得了不少的旁证。
庭审结束后,我被记者包围了。
【法庭还未宣判,您对这起官司有信心吗?】
【我们注意到您的民事诉讼赔偿金额为十元,请问有什么深意吗?】
【听说因为这件事您丢了工作,情况是否属实?】
【您以个人的名义起诉了地铁运营商,是否可以理解为蚂蚁斗大象?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