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迹虽丑陋,可每一个字都是辛酸和血泪。
仿佛血字有了情感,在纸张上泣诉冤屈!
案情并不复杂:
刘爱花从小家贫,父亲刘天佑却好吃懒做,嗜赌成性。
刘爱花还不到十六岁,就被父亲卖给了薛典为妻,拿去赌了。
不过薛典对刘爱花很好,夫妻二人夫唱妇随,相敬如宾。
薛典本是个生意人,婚后不久,便出门做生意。
一去就是三年。
薛典在外赚了大钱后,和一名同乡作伴相约回家。
但途经岳父刘天佑家。
所谓女婿半个儿,薛典也是孝顺的人,便顺路去岳父家探望。
让同乡先回西坪,自己去了岳父家。
看着女婿衣锦还乡,在外赚了不少银子,岳父刘天佑一时眼红。
随后便假意献殷勤,设宴款待薛典,将薛典灌得酩酊大醉。
三更时,刘天佑便和儿子刘无义一起,将女婿杀死,还将尸体割成了小块,分别掩埋于菜园里。
可事有凑巧,刘天佑还有一个五岁的女儿,当晚被姐夫的喊声惊醒,偷偷去姐夫的房间观看。
恰巧看到父亲和哥哥杀害姐夫的一幕。
刘天佑和刘无义以为做得天衣无缝,没人知道他们谋杀了薛典。
可事实是,薛典还有一个同伴知道他去了岳父家里。
几天之后,同伴去薛典家里看望。
见薛典还没有回家,便将事情的经过和刘爱花说了一遍。
刘爱花听后,心中也不由得生疑。
丈夫已回乡数日,就算是去看望父亲,也该回来了。
于是便赶到赤岭村询问情况。
刘天佑看到女儿突然出现,也吃了一惊。